报关重量与实际重量有差异,海关查验到的话会怎么处理?是否允许有一定的误差?范围在什么区间可以允许?

  首先,影响货物重量的最直接因素是装运数量有差异。

  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大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等原因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无论是重量要改还是其他,符合原则的均可申请修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货物报关后,如果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到货情况与申报不符,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

  (二)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